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方法

銀行利率計算方法有兩種情況:
第一種情況(複利):1+年利率=(1+月利率)*12=(1+日利率)*365由此推算出:
年利率=(1+月利率)*12-1=(1+日利率)*365-1
月利率=(1+年利率)*(1/12)-1=((1+日利率)*365 )*(1/12)-1
日利率=(1+年利率)*(1/365)-1=((1+月利率)*12 )*(1/365)-1
第二种情况(单利):年利率=12*月利率=365*日利率
利息=貸款金額*貸期*利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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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還貸反而吃虧

都希望早點還清貸款,可是提前還貸不一定省錢啊,要看你提前幾天啦,銀行利率按360天計算,一年365天,因此1年期的貸款你若提前還了,貸款實際天數少於360,你就能省點利息。若貸款實際天數大於360你就要多支付利息啦。
比如,2005年A買房向銀行借50萬的1年期消費貸款,利率7.254%,貸款于2006-3-29到期,可是A提前一天于06-3-28還了50萬貸款,之後發現有問題:提前一天還款少佔用銀行資金一天卻還多支付了利息?

原來銀行有規定:
1年期的貸款實行:到期還款利息按“貸款本金*年利率”計算;提前還款按“貸款本金*貸款日利率*貸款實際天數”計算利息。(銀行日利率計算公式為:年利率÷360天)
這樣算下來A若到期還款:50萬元*年利率7.254%*1年=36270元
A若提前還款:50萬元*(年利率7.254%÷360)*貸款實際天數364*1年=36582元。提前還款還多支付利息312元(36582-36270=312)吃大虧了。
所以對已1年期的貸款提前還並不一定節約利息,要注意到銀行的年利率是360天計算,而一年卻有365天,5天只差卻差好多利息,因此得出的結論是:要提前還貸的話貸款實際天數少於360天就節約利息,相反就要多支付利息了。
事小學問大,弄清了可以幫你借款成本最低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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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確瞭解按揭與貸款

按揭源於英文mortgage,來自西方國家,多年前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,在深圳建行試行并逐漸流行。
香港回歸前按揭分廣義和狹義:
廣義指任何形式的質押和抵押,
狹義指將房地產轉移到貸款人名下,等還清貸款再將其轉回到抵押人名下。

貸款與抵押是有區別的:
房屋價值量大,一次購買付款有一定困難,但是金融機構的參與,銀行發放貸款,可以使購房者提前住房。對於房地產公司老說有利其資金的周轉。對於購房者來說一房屋作抵押可以緩解房款的壓力,還貸的可靠性得到充分保證。三者都有利,可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繁榮。於是房地產公司便開始將這種抵押貸款成為按揭。
按揭與抵押貸款不完全相同,按揭較為合理的解釋是想購房者提供的購房抵押貸款,貸款目的是為了購房。並不是所有的以房屋為抵押的貸款都可以成為按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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